第228章:与赵峰的法律和解
书名:股海弄潮 作者:天门山的魅狐
第228章:与赵峰的法律和解
一纸协议,割裂过往
2008年11月20日,星期四,下午两点三十分。
深圳,福田,金杜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这是一间没有窗户的房间。四面白墙,一张深色长桌,十二把黑色真皮座椅。天花板上嵌着六盏筒灯,冷白色的光线均匀地洒下来,照得每个人的脸都像蒙了一层薄霜。
陈默坐在长桌这一侧。
赵峰坐在另一侧。
两人之间隔着五米的距离,中间是两份摞起来足有二十厘米厚的法律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资产分割确认书、客户归属约定、竞业禁止承诺、保密条款、免责声明……每一份都贴着彩色标签,每一份都盖着鲜红的公章,每一份都代表着过去四个月来,律师们通宵达旦博弈的成果。
陈默没有看那些文件。
他看着桌面,看着自己面前那个透明的玻璃杯。杯子里是冰水,杯壁上凝结着细密的水珠,一滴正慢慢滑落。
赵峰也没有看那些文件。
他看着窗外——虽然窗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面白墙。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从陈默走进这间会议室到现在,已经过了十五分钟。十五分钟里,没有人开口。律师们坐在各自委托人身边,也保持着沉默。只有空调出风口持续的低鸣,填满了这片真空般的寂静。
陈默记得,上一次他和赵峰这样面对面坐着,是2005年3月。
那时公司在罗湖那间旧商住楼里,会议室比这间小得多,只有一张二手会议桌和六把摇晃的椅子。赵峰拿出一份厚厚的商业计划书,眼睛里闪着光:“陈默,我们联手,一定能做出中国最好的私募。你做投资,我做市场,双剑合璧。”
三年零八个月。
双剑合璧,变成了对簿公堂。
陈默抬起头,看了一眼墙上的钟。
两点三十五分。
他移开视线,又落回那杯冰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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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开了。
金杜律所的高级合伙人何律师走了进来。他是这次和解谈判的斡旋方,也是双方共同认可的中间人。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戴着一副无框眼镜,说话慢条斯理,每个字都像是经过精密计算。
何律师在长桌顶端的主持人位置坐下,看了看陈默,又看了看赵峰。
“两位。”他说,“我们今天坐在这里,是为了给过去几个月的事情画一个**。”
他轻轻拍了拍面前那两摞文件:
“这些文件,两位的律师应该都已经逐条解释过了。我简单总结一下核心条款——”
“第一,股权交割。赵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默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份,以协议约定的价格转让给陈默先生指定的主体。交割完成后,赵峰先生一方与默石投资不再有任何股权关系。”
“第二,资产分割。双方已就公司成立以来形成的客户资产、管理规模、历史业绩等达成一致的分割方案。方案细节见附件,核心是:赵峰先生一方管理的B类资产,以及对应的客户关系、历史业绩记录,完全剥离独立。陈默先生一方管理的A类资产,保留‘默石投资’品牌及公司主体。”
“第三,法律纠纷了结。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就公司治理、投资决策、资金划转等事宜向对方提起任何形式诉讼或仲裁的权利。此前已提起的诉讼,双方共同申请撤诉。”
“第四,保密与竞业限制。双方承诺不就公司内部事宜接受媒体采访或向第三方披露。赵峰先生一方在未来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揽默石投资现有客户及员工。”
何律师顿了顿,推了推眼镜:
“协议的核心,是一笔现金交割。陈默先生一方向赵峰先生一方支付——”
他报出一个数字。
那个数字在冷白色的灯光下,轻飘飘地落进空气里。
陈默听着那个数字,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那个数字,等于他从银行抵押贷款拿到的三百五十七万。
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这是律师们谈了四轮之后的结果——用全部能调动的现金,买断赵峰的所有股权、所有债权、所有诉讼可能。
换来的,是“默石投资”这个品牌,以及A类资产继续存在的合法性。
换来的,是公司主体从法律纠纷的泥潭里,拔出一条腿。
换来的,是那些还留在A类资产的客户,不用再担心公司随时可能被法院查封。
代价是:账上现金,归零。
“何律师,”陈默终于开口,声音平静得有些过分,“协议我同意。签吧。”
何律师看向赵峰。
赵峰沉默了几秒。
然后他说:“我也同意。”
何律师点了点头,开始逐页翻动协议,在需要签字的地方贴上小小的红色标签。
每一页翻动的声音,在寂静的会议室里都格外清晰。
陈默拿起笔。
笔是会议室提供的,黑色签字笔,普通的塑料笔杆,上面印着金杜律所的logo。
他翻开第一份协议,在贴标签的地方,签下自己的名字。
陈默。
两个字,他写了二十几年。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每一笔都写得那么用力。
像是在亲手埋葬什么。
第二份,第三份,第四份……
每一份签名,都意味着失去一部分过去。
失去2005年那个春天,三个人挤在二手会议桌前画
框架图的热情。
失去2007年那个夜晚,赵峰喝醉了搂着他肩膀说“这辈子跟你合伙,值了”的信任。
失去这三年零八个月,一起熬过的每一个熊市、每一场路演、每一次庆功。
失去的,不只是钱。
是时间。
是记忆。
是那个曾经让他相信“我们是一体的”的人。
签完第十七份,陈默停下笔。
他抬起头,看向赵峰。
赵峰也在签字。低着头,笔尖在纸面上移动,表情被灯光切割成明暗两半。
陈默看着他的侧脸。
那张脸,他看了三年零八个月。熟悉到可以在脑海里一笔一画描出来。
但此刻,那张脸变得陌生了。
不是因为时间。
是因为有些东西,已经死在三个月前的那场股东会上了。
死在赵峰提出“引入林凯团队”的那一刻。
死在他联合客户发起“弹劾”的那一刻。
死在他带着四十二个人离开、另立门户的那一刻。
死在那篇《从明星到“陨石”》的报道里,那些“知情人士”的话里。
陈默不知道,那些报道里有多少是赵峰授意的,有多少是他默许的,有多少是他根本不知情的。
他不想知道。
知道也没有意义。
赵峰签完最后一份,放下笔。
他抬起头,目光正好和陈默撞上。
两人对视。
不到一秒。
赵峰移开了视线。
他站起身,开始收拾面前的文件。律师帮他整理,一摞一摞放进公文包里。
陈默也站起来。
他没有收拾文件。那些文件,何律师会安排人装订归档。他只需要站在那里,看着这间会议室里的仪式,一步一步走向终点。
“陈先生,”何律师走过来,递给他一份复印件,“这是您的备份。协议从今天下午三点起正式生效。”
陈默接过那份薄薄的复印件。
二十六页纸。
三斤重。
“谢谢。”他说。
何律师点点头,退到一边。
会议室里,只剩下陈默和赵峰。
还有五米的距离。
赵峰整理好公文包,站起来。他的律师已经先一步离开,去处理后续的工商变更手续。他站在原地,看着陈默,嘴唇动了动。
像是想说什么。
但最终,什么也没说。
他转身,向门口走去。
脚步声在空旷的会议室里回响。
走到门口,他停了一下。
只有一下。
然后他推开门,走了出去。
门在他身后轻轻关上。
那声音很轻,轻得像一片落叶。
但陈默知道,那扇门关上之后,有些事情,就再也回不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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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一个人在会议室里站了很久。
他看着那扇关上的门。
看着桌上一片狼藉的协议封皮、用完的签字笔、喝了一半的矿泉水。
看着那杯冰水。杯壁上的水珠已经滑落到底部,在桌面上留下一圈淡淡的水渍。
他想起了很多事。
想起2005年公司成立那天,三个人在罗湖那间旧办公室里,对着白板画框架图。赵峰画了一个三角形,说“这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投资、研究、市场”。陈默在中间画了一个圆,说“这是客户”。沈清如笑着说“你们两个能不能认真点”。
想起2007年庆功宴上,赵峰喝醉了,搂着他的肩膀说:“陈默,我这辈子做过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和你合伙。”那时水晶吊灯璀璨如星河,香槟塔折射出金色的光芒,每个人都觉得未来无限光明。
想起2008年1月,港股暴跌那天,赵峰第一次对他吼:“你这样保守,客户会跑光的!”那是他们第一次公开争吵。陈默以为那只是压力下的情绪宣泄,过几天就好了。
想起2008年6月,半年度会议上,赵峰站起来质疑他的策略。那是他们第一次在客户面前对立。陈默以为那只是理念分歧,还可以弥合。
想起2008年10月,股东会上的“弹劾”。那是他们最后一次面对面交锋。赵峰说“不是夺权,是救亡”。陈默说“那你救吧”。
现在,一切都结束了。
不是弥合,不是和解,不是重归于好。
是切割。
是用三百五十七万,把三年零八个月的共同历史,一刀两断。
陈默低下头,看着手里的协议复印件。
第二十六页,最后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签署后,双方确认就公司事宜再无任何争议。此致。”
再无任何争议。
这句话,写在纸上,轻飘飘的。
但陈默知道,真正的“争议”,从来不在法律条文里。
在心里。
他想起沈清如那天说的话:“输得明白一点。”
是的。
这场和解,输得明白。
明白到每一分钱都有它的去处,每一个条款都有它的来由,每一道裂痕都有它的起点。
明白到——有些路,走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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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陈默走出金杜律所大楼。
深圳十一月的阳光,白晃晃的,有些刺眼。
他站在台阶上,眯着眼睛适应光线。
手机震动。
是沈清如的短信:
“签完了?”
他回复:
“签完了。”
三秒后,回复来了:
“回家吃饭。曦曦今天在幼儿园画了一幅画,说要送给‘最勇敢的爸爸’。”
陈默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
最勇敢的爸爸。
他不知道今天的事算不算勇敢。
但他知道,有一件事没有变——
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吃饭。
女儿还有画要送给他。
这就够了。
他走下台阶,向停车场走去。
走到一半,他停下脚步,回头看了一眼那栋写字楼。
二十二层,金杜律师事务所的窗户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
在那扇窗户后面,在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里,他用三百五十七万,买回了一个“清白之身”。
没有诉讼。
没有查封。
没有永无止境的法庭传票。
只有一张二十六页的协议,和一个空荡荡的会议室。
他转回头,继续走向停车场。
脚步,比来时稳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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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六点,陈默到家。
推开门,陈曦从客厅冲过来,手里举着一张画:
“爸爸!你看!我画的!”
陈默弯腰抱起女儿,接过那张画。
画上是三个人——一个高个子的男人,一个长头发的女人,一个扎着两个辫子的小女孩。三个人手拉着手,站在一片绿色的草地上。头顶上,是一个大大的、金黄色的太阳。
太阳旁边,歪歪扭扭写着几个字:
“我的家”
陈默看着这幅画,看了很久。
“画得真好。”他说。
陈曦得意地笑:“老师也这么说!老师说,这是全班画得最好的!”
沈清如从厨房探出头:“洗手吃饭了。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红烧肉。”
陈默抱着女儿走进餐厅。
餐桌上,三菜一汤冒着热气。红烧肉,清炒时蔬,番茄炒蛋,紫菜蛋花汤。
很简单。
很平常。
但此刻,在经历了那间没有窗户的会议室、那份二十六页的协议、那三百五十七万之后,这桌简单的饭菜,比他吃过任何一顿大餐都珍贵。
他放下陈曦,坐下。
沈清如给他盛了一碗饭,放在他面前。
“签完了?”她轻声问。
“签完了。”
“有什么想说的吗?”
陈默想了想。
“有。”他说,“但我不知道怎么说。”
沈清如点点头,没有追问。
她拿起筷子,给陈曦夹了一块红烧肉。
陈默看着她们母女俩,忽然觉得,有些话,不说出来也没关系。
那些失去的,已经失去了。
那些离开的,已经离开了。
那些结束的,已经结束了。
但眼前这两个人,还在。
这就够了。
他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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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十一点,陈曦睡了。
陈默坐在书房里,面前摊着那份二十六页的协议。
他没有读那些密密麻麻的条款。
他只是看着最后一页上自己的签名。
陈默。
两个字,他签了十七遍。
每一遍,都在告诉自己:有些东西,该放下了。
他合上协议,放进书桌最下层的抽屉里。
然后他打开电脑,新建一个文档。
标题写:
“2008年11月20日:与过去和解”
他在下面开始写:
今天,我签了一份协议。用三百五十七万,买断了三年零八个月的共同历史。
签字的时候,我没有看赵峰。他也没有看我。我们就像两个陌生人,在同一张桌子上,完成同一道手续。
签完之后,他走了。没有告别,没有握手,甚至没有一句“保重”。
那一刻我想,也许这才是最真实的结局。不是电影里的和解拥抱,不是小说里的释然一笑。就是——走出那扇门,各自回到各自的世界。
从今往后,他走他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在某些深夜想起我们一起熬过的那些日子。
我不需要知道。
我需要知道的是:这件事,翻篇了。
三百五十七万,很贵。但它买回来的是一个可能: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
没有诉讼拖累,没有股权纠纷,没有永无止境的法律威胁。
只有二十六页纸,和一个空荡荡的公司账户。
但账户可以再填满。
人还在。
沈清如还在。陈曦还在。小林、王涛、小吴、小周、赵姐、老刘——那六个人还在。
001号客户的“死了也不退”还在。
这就够了。
够了。
陈默敲下最后一个字,保存文档。
窗外的夜色深沉如墨。
但他知道,明天太阳还会升起。
他要做的,就是在太阳升起之后,继续往前走。